并非所有的遗嘱都有效
2016-04-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众多的遗嘱类型,到底哪个效力最大呢?据孙某某介绍,在所有的遗嘱当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要高于自书遗嘱以及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也并非本人亲自书写就一定能生效,还有很多无效的情况。
“例如最常见的,打印出来的遗嘱再摁上手印,这样就属于形式不合法,会被判定为无效。”孙某某说。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没有效力,还有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没有效力。具体说来,如遗嘱人没有签名,或有了亲笔签名却没有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没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或者缺少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的签名,缺少订立遗嘱的日期,口头遗嘱缺少两名以上见证人的见证等等,这些遗嘱由于违反了法定程序,形式不合法,不具备遗嘱成立的必要条件,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
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经常发生在对房产的处置上。“有的老人老伴去世了,就认为房产自然是本人所有,就给处置了。其实并不是这样,还有他人也可能享有老伴那一部分房产的继承权。这种情况遗嘱内容涉及到无权处分的财产,也可能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此外,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受胁迫、受欺诈致使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都会被判定为无效。
“遗嘱并不是简单按照自己的意愿写下来就可以,在订立遗嘱之前,最好找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孙某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