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2014-10-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收养又称抱养、领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那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什么呢?下文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但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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