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收养法 > 收养条件 > 正文
收养孩子需要办理哪些程序
2014-04-1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收养孩子需要办理哪些程序呢?包括申请、审查和公告、登记,下面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养孩子的程序的法律知识,仅供参考、

  办理收养孩子需要哪些程序:

  一、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二、审查和公告。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三、登记。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推荐阅读:

  收养孩子的条件2014

  最新收养法全文2014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