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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2020-09-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想生孩子做丁克,但过了几年后就会选择去领养小孩,我们也知道收养小孩是收养条件的,那么收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可以上户口吗?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收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1、申请收养小孩入户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2、上户口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的书面报告;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3、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级市公安机关;地级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规定期限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同意收养的申请,申请人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收养入户手续。

收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二、收养的小孩亲生父母能要回吗

  亲生父母不可以随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孩子,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要解除收养关系要回子女须具备法定的条件: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解除。养子女10岁以上的,应当征求其本人的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三、收养的孩子怎么解除关系

  1、因双方协议而解除。双方当事人应向公证机关或基层政权机关提出申请,以公证机关发给的收养关系解除的公证书,或基层政权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为准。

  2、因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如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的,一般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解除其收养关系,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调解或判决解除其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即终止。未成年的养子女,在收养关系解除后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后,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须以书面方式取得一致同意后才能恢复。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收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的相关内容,综上,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经核查批准同意即可上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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