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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孤儿院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2020-07-2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夫妻生活中,如果因为无法生育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子女的夫妻是很想要领养或者说收养一个孩子,这样家庭才算是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收养孤儿院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收养孤儿院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手续:

  领养人符合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即可向领养登记机关申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知道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以及孤儿完领养小孩的程序后,您就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领养登记了。别忘了,办理领养登记前,领养当事人须签订领养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收养孤儿院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二、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材料

  (一)常规材料

  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收养人所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三选一)提供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嗣、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主要是为了确定申请人没有医学上被判定无法收养孩子的疾病。

  (二)特殊材料

  如果是联系不到亲生父母的孤儿,那么就要申请人提供常住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出示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孩子是来自福利院,并且也找不到亲生父母,那么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无子嗣证明。

  2、公安提供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3、如果是继子女,那么只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以及与孩子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结婚证明。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收养孤儿院孩子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申请领养的。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收养孤儿院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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