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放宽条件 300户排队等候收养孤儿
《收养法》放宽收养条件,已有子女家庭也加入收养队伍
无子女家庭是孤儿收养的主要人群,然而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三口之家”也加入到孤儿收养的队伍中来。目前已有至少300多个家庭在排队等候收养健康孤儿,“竞争”程度非常激烈。
办理收养手续排长队
杨小姐祖籍湖南,两年前和丈夫来到东莞定居。夫妻俩感情很好,经济条件也不错。但由于身体状况一直没能要上孩子。昨日,杨小姐来到东莞市儿童福利院,想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一个孩子,却被告知目前想领养小孩的家庭已经排起了长队,只能先登记在册。
记者从东莞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自1998年《收养法》修改后,收养孤儿的家庭数量有较大增长。尤其是最近两年,想要收养孤儿的家庭越来越多,目前福利院里健康的孤儿已经没有了,却还有至少300多个家庭在排队等候收养健康孤儿,“竞争”程度非常激烈。
据了解,在排队领养小孩的“队伍”中,还有不少来自“三口之家”,即原本生育并有子女的家庭还来收养孤儿,“这些家庭通常经济条件比较好,儿女在外工作或上学,夫妇两人在家寂寞,还想收养一个孩子。”据福利院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
现有弃婴500余名
据了解,目前东莞市儿童福利院现有弃婴500余名,其中家庭寄养占三分之一左右。在接受的弃婴中,大多数为残疾儿童,病残比率在90%以上,重残比率也达到50%。而且收到的弃婴中女婴较男婴多、重残弃婴较多、残疾幼儿和儿童的比例在增加。
由于新的《收养法》放宽了收养条件,有子女的夫妇也可以到福利机构收养孩子,而且如果经济条件好,还可以申请收养多个孩子(收养社会弃婴的条件仍然必须是无子女)并降低了收养人的年龄下限,年龄限制由“年满35岁”降低为30岁。
据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人员表示,虽然想收养孤儿的家庭非常多,但多数家庭都想要健康的孩子,可院里健康的婴儿太少,去年全年院里也只办理了10余宗收养登记,因此“无法确定要等多久”才能有合适的收养对象。
收养人应具备条件
三十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疗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十四岁以下的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岁以上。(记者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