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放弃的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有困难
二年级时当众脱女生裤子
前日中午,记者在金本中心小学看到年已8岁的晓明。呆滞的目光中略带惊恐,长长的指甲里是黑黑的泥洉,这是他给记者的第一印象。离婚5年,晓明的妈妈陈洁芳时常到学校里看望晓明。但见到陈洁芳时,晓明没有惊喜,稚嫩的脸上写满了漠然,仿佛眼前的女人是一个陌生人。跟他聊天,他至多只用最简短的话回复长长的问题,甚至完全不回答。
父母离婚那年,晓明才3岁。因母亲主动放弃抚养权,晓明被判给父亲。后来父亲再婚,不久晓明便有了一个弟弟。父亲“一家三口”在西南城区居住,晓明则与爷爷、奶奶“一家三口”在金本老家住。奶奶出去做计件工。每天放学回家,只有爷爷一人在家煮饭。没有督促和监管,晓明放学后将书包往椅子一甩,便出去找同学玩。
上两个星期,晓明便由于放学后找同学玩,导致右手中指受伤,缝了9针。被问及怎么受伤了,晓明总是支支吾吾,只说受伤后一个人回家。缺少监督和自己的贪玩,晓明也时常忘记做作业,成绩全班倒数。
“如果一周要做5次作业,他必定有两次不交。”曾是晓明班主任的陆老师向记者反映,由于缺少管教,晓明比较调皮,经常打架;二年级时,还当众脱女生的裤子。“他的字写得很漂亮,也挺聪明的。如果管教得好,成绩会很好。”陆老师说。
母亲希望要回儿子抚养权
见到儿子受伤,成绩不好,陈洁芳便有要回儿子抚养权的愿望。但这遭到前夫李健祥的拒绝。“儿子几个月大的时候,她就经常不在家,在外面鬼混。”李健祥说,“离婚时,我说把孩子给她,她不要。现在反悔了,想要回来,没门!”李健祥表示,虽然没有跟晓明一起住,但他也努力教育孩子。陆老师证实,晓明父亲有打电话问过晓明的学习情况。
“我也想有新的生活。但现在看这个没人要的孩子很可怜,好歹也是自己的骨肉。”陈洁芳承认自己曾经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孩子是无辜的。不要因为大人犯下的错让孩子受罪。”陈洁芳表示,如果前夫能将儿子带好,自己不会跟他争抚养权,“他至少要将儿子带到西南去好好教养,两个儿子要一视同仁”。
母亲要回抚养权须法院判决
对此,区妇联主席何兰芳表示,陈洁芳如想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妇联可以进行协调,但由于离婚时是女方主动放弃抚养权的,所以协调未必奏效,“最终需要法院的判决”。陈洁芳正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8岁以下的小孩,法院一般判给母亲;10岁以上,则完全遵从小孩的选择;8岁至10岁的小孩,在征求小孩意见的基础上,还要考虑父母有无不利于小孩成长的因素。”徐玉发认为,陈洁芳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李健祥有不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因素,如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或下岗无抚养小孩的能力,这样才有可能取回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