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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分析:口头遗嘱的效力
2011-07-1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案情分析:我父亲去年病危,在住院期间曾立下口头遗嘱,后经治疗康复出院。现

  父亲去世,请问该口头遗嘱是否还有效?如何继承遗产?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您父亲在病危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是经过治疗康复出院后,您父亲是应该能够立书面或录音遗嘱的,因此他于病危时所立的口头遗嘱应是无效的。如果您父亲出院后又立了新的遗嘱,应按新遗嘱继承,如果未再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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