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收养法 > 收养条件 > 正文
什么算是收养
2011-08-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收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

  这个定义包含三层意思。第一,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通过收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了亲属关系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关系随之消除。第二,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之间。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可能有亲属关系,也可能没有亲属关系,但一定不是直系血亲关系。第三,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可依法产生也可依法解除,因而与自然血亲有明显的区别。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