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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外国小孩满足什么条件
2016-09-0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如果是在我国收养孩子的话,无论收养的是本国的小孩还是收养外国小孩,此时都必须要满足《收养法》当中规定的收养条件,否则的话就是不允许收养的。那么收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而对于子女这一概念,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衡量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时,不能仅考虑收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还要考虑在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方面有无抚养教育能力。例如,品德恶劣、患有精神病等不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既是为保障养子女的身体健康,也是收养人抚育养子女的前提条件。如果养父母身患传染病,不仅极易将疾病传染给养子女,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更不能履行抚育子女的义务。

  4、年满 30 周岁。法律对收养人的最低年龄作上述规定,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生育时间的考虑。 30 周岁以下的人,生育子女的机会尚多,不必急于收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周岁以上。这一规定是出于伦理道德上的考虑和保护被收养人的需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被收养人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如果另一方允许收养,势必对家庭关系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这是有悖于收养制度的宗旨的。

  此外,还对收养人作了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数量限制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是在收养外国小孩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上文中小编已经为大家进行了介绍。而此时作为被收养人的小孩,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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