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收养法 > 收养条件 > 正文
儿童收养条件以及收养方式是怎样的
2016-08-1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很多无子夫妻都想要收养孩子,一方面自己自己有了后代,另一方面也为政府,社会分担了压力。但是很多人对于收养孩子的相关问题不是很了解,比如儿童收养有什么条件呢?可以在哪收养孩子?小编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儿童收养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吗?是所有想要收养孩子的人都可以收养吗?不是的,收养孩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下: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收养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如果您符合收养小孩的条件,就可以收养小孩了。

  二、哪里可以收养孩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收养人)。

  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收养孩子。当然您也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