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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配偶男性收养女孩是否有年龄限制?
2016-04-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李先生今年38岁,早些年妻子还在世的时候,夫妻二人收养了女孩小童,去年妻子去世后,居委会干部上门走访时得知家中只有李先生和小童两人生活,便劝李先生放弃收养,将小童送还亲生父母。

  据法官康某介绍,根据《收养法》第九条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男性无配偶,包括男性因未婚、离婚或丧偶而无配偶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收养人收养子女在年龄上应当年满30周岁,但是,对于无配偶的男性公民收养女性,我国《收养法》规定年龄要相差40周岁以上才能进行收养,这是法律对单身男性收养女性所作的特殊规定,也是法律对被收养的女婴和女童的特殊保护。

  李先生的妻子已经不在人世,李先生显然属于无配偶的男性,与收养女孩小童年龄相差不满40岁,不符合我国《收养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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