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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成立的法律适用
2011-08-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收养的成立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也就是必须符合收养的实质要件和收养的形式要件。收养的实质要件包括收养关系中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身份和意思表示等内容。收养的形式要件即收养的法律程序。各国一般都要求经过申请及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备案,进行公证或登记,收养才能生效。但在具体法律手续上,互有差异。
  (1)收养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对于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各国一般以当事人的属人法作为准据法。但各国的具体作法又有不同:
  1.适用收养人的本国法。
  2.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各自的本国法。
  3.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4.适用收养发生地法。
  (2)收养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关于收养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一般有两种做法:一是适用与解决收养实质要件相同的准据法;一是适用收养发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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