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涉外收养文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符合涉外收养条件的,在办理涉外收养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涉外收养文件,如收养申请书、被收养人及收养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情况报告等。那么准备涉外收养文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准备涉外收养文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1、收养人年龄一定要符合规定。
中国收养中心不受理年龄不符合规定的收养人申请。
2、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要齐全、有效。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不能“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中国收养中心评估制度规定,收养申请人应提供由有执照的医生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申请人长期服用某种药物,应注明该药物的名称、用途;收养申请人曾患有某种严重疾病或做过手术,应由有执照的医生专门出具检查报告。
3、家庭情况报告要真实、可靠。收养组织要按照评估制度的要求,认真完成家庭调查,家庭情况报告必须对收养家庭情况做出真实反映。
4、其它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收养申请书中必须要有保证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儿童的声明,要有保证被收养儿童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以及保证抚养、教育被收养儿童健康成长的声明;
(2)有犯罪记录或曾接受过处罚的家庭,必须讲明受过何种判罚,受罚的原因、时间,有无悔过、改过表现,以及社工对该家庭的评估;
(3)家庭情况报告中要指明监护人,要有组织和家调机构间的协议等;
(4)护照复印件不要模糊不清,不要同其他文件钉在一起,以方便查阅;
(5)免冠照片要端正清晰、两寸免冠照片应放在护照照片袋中,不要将用普通纸复印的免冠照片和生活照片交至中国收养中心;
(6)不要将批准去其它国家收养的政府批准书送到中国收养中心。
在收养申请文件递交到中心前,收养组织应认真检查收养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有效,不要因为文件不齐全而影响收养申请文件的审核进度。
涉外收养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