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涉外婚姻 > 涉外收养 > 正文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的申请程序
2011-08-2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摘要: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的申请程序 1.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当事人应向被收养人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申请。 2.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

如何申请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的申请程序

 1.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当事人应向被收养人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申请。 

2.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必须由收养人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收养人夫妻双方不能同时来中国办理收养公证的,不能来的一方可委托另一方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认证。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