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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如何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
2010-12-0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摘要:时下,留学之风盛行。留学人员面临着诸多生活问题。比如:在外留学,如何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在美国留学人员的子女身份有何政策?

   留学人员如何办理结婚、离婚手续?

  留学人员结婚,不论是在美国登记还是回国登记,均须先办理无配偶证明书。具体办理手续参见“公证、认证”中的程序。在美国结婚的,持经美国州政府认证的无配偶证明书的到使(领)馆签证处、组登记。回国结婚的,也须持经使(领)馆签证处、组认证的无配偶证明书回国办理。

  留学人员回国结婚,要持护照和上述未婚证明及未婚配偶所在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转换证明的手续,然后到当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婚配偶系国内在读学生(包括研究生、大学生等),不予办理“婚姻状况证明”。

  所有留学人员(不论公派还是自费)的离婚,若当初是在使(领)馆登记的,则双方可到使(领)馆的签证处、组办理离婚手续。若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则需当事人到使(领)馆的签证处、组办理委托书(须本人亲自前来)。委托书办好后,可寄给国内的亲友或律师(被委托人)代为办理。

  办理结婚、离婚的程序的解释权归使(领)馆签证处、组,若前面叙述不祥或执行时有差异,请同签证处、组联系,以他们的解释为准。

    留学人员的子女身份有何政策?

  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对留学人员在美出生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或任一方获永久居留权的话,其子女可持美国护照。他们如果回中国探亲的话,应到中国驻美使领馆申请签证,除如实填写签证申请表(贴照片)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

  1) 子女在美出生证的复印件;

  2) 父母(有绿卡的双方或一方)护照前五页的复印件;

  3) 父母(有绿卡的双方或一方)绿卡的复印件。

 ?如果将在美出生的子女送回国内委托家人抚养,除办理去中国的签证外,还应办理寄养委托书。寄养委托书的办理请参见“公证、认证”中程序。父母需携带有关证明、证件到中国使(领)馆的签证处(组)办理。

  如果父母双方均无绿卡,在美出生子女即使持有美国护照,也不能够办理签证手续,他们回国时应向中国使领馆签证部门申请旅行证,具体手续请直接与签证处、组联系。

  关于子女的身份、寄养问题的解释权归使(领)馆签证处、组,若前面叙述不祥或执行时有差异,请同签证处、组联系,以他们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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