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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判决书的效力问题如何规定的?
2013-05-1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外国的判决书在我国可以适用吗?有没什么限制的问题?下面给大家讲解涉外离婚判决书的效力问题。

 
  一国法院的判决书不能直接在另一国家适用,而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也就是说,在国外产生的法律文件要通过公证、认证手续才能够被我国所承认,在我国境内产生效力。同理,我国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也需要请求外国司法部门确认其域外效力。下面分别说明:
 
  1、国外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
  对国外的离婚判决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办理。
 
  2、我国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
  对中国和外国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请求外国司法部门确认其域外效力;和中国没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或外国司法部门不确认其效力的,必须在境外重新进入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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