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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2013-07-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离婚网小编给大家讲解关于涉外婚姻登记程序,具体内容看如下:

 
  涉外婚姻登记程序
 
  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1、中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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