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一女合法权被剥夺 镇政府多次处理无果
时下,在一些地方的农村,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如果哪一户村民女儿结了婚,她的一切村民权利就被注销,不管她的户口是否迁出该村,同样都要被剥夺。理由是:“女的结了婚,就以出嫁为论,所以该村不再给予其村民待遇”。就是这么一条村干部自制的硬性规定,竟然剥夺了好多“出嫁女”的基本权利,卢氏县东明镇火炎村七组村民赵清粉就是其中之一。
现年31岁的赵清粉自小在卢氏县东明镇火炎村七组长大, 21岁那年,在父母的张罗下,赵清粉招了邻村的张月军做上门女婿,招婿双方户口原籍不动。后来,赵清粉生了女儿,女儿赵晶的户口也下在了村里,东明镇火炎村按政策办理了相应的接收手续。然而,火炎村七组组长吕某认为赵清粉是结了婚的妇女,就得按结了婚的妇女迁移户口,不迁移就取消其在村里的村民待遇,包括事先已落户的小孩的待遇。自此后,火炎村七组以自制的村规为基准,取消了赵清粉与其女儿的村民权利,理由只有一条,就是赵清粉是“出嫁女”。
2006年以前赵清粉和女儿一直都享受着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但就从2006年9月1日后,组下以她们母女的户口不应该在该村为由,在统一办理合作医疗时拒绝让她们享受。2006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农民承包的土地实行农业补贴,但赵清粉母女至今未分到一分钱农业补贴款。
2007年卢氏发生特大暴雨洪水灾害,在建设村的危房改建中,按照政府的灾后重建政策,本应该享受到国家危房重建补贴优惠政策的赵清粉,却没有享受到国家对灾后重建的优惠政策,村里以其户口不应该在该村为由,拒绝给赵清粉审批新的宅基地。致使赵清粉一家至今都还居住在他人废弃的危房之中,赵清粉一家人的生命随时都可能遭受到危房的威胁。
不仅如此,赵清粉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也被剥夺,近三年来她没有参加过村里组织的选举活动。
赵清粉生在本村,住在本村,户口没有迁移,小孩的户口也进入了本村,为什么村里却给其名不给其份呢?赵清粉有点百思不得其解。更让她不明白的是,当初,其小孩入户时,村里没说什么。而如今,村里又何故剥夺她母女的村民权利呢?对此,赵清粉及其家人多次到村干部家中解说、申明,并保证自己今后决不会入户到男方家等等。任凭赵清粉家人唇口说干,怎么述说,组长和村里干部只有一句话:“你是出嫁女,不能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赵清粉找到主管户籍的卢氏县东明镇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答复户口还在,回去找组长,组长不承认她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