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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未尽到抚养义务 能否要回女儿抚养权
2016-04-1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廖先生问:2015年6月,小芳将一个女孩领到前男友李某的住处,并告诉他,7岁的婷婷是他的亲生女儿,要求李某抚养婷婷。6月23日,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与婷婷是父女关系的概率大于99.99%,即李某与婷婷单亲遗传关系不排除。12月13日,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自己与婷婷是父女关系,并判决婷婷由自己抚养、监护。因婷婷出生后,李某一直未尽抚养义务,请问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解答】

  廖先生,您好。首先,承担抚养义务和与子女共同生活是两个概念,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仍然要承担这一法定义务; 其次,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母只是可以主张与子女一同生活,至于能否得到支持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定,无法根据这样的描述就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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