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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2016-07-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会遇到两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一个是财产分割,而另一个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究竟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关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子女的抚养一般遵循下述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父亲又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可随父亲生活。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法院可以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条件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法院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育子女的,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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