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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有哪些情形
2017-08-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到子女成年为止,子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很多人都希望对方能够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用,那么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有哪些情形呢?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增加吗?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有哪些情形?

  1、对方曾经有过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而对方也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证明对方有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支付抚养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这个形式最容易保留证据),如果按月支付的,那么如果有一段时间没有转账记录,那么就是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

  证明对方的财力问题,如果财力雄厚是比较容易证明的,向法院提交对方名下房产、车辆、股票、基金、银行存款等证据即可。

  2、如果不直接抚养外籍子女的父或母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能力,而且定期给付抚养费有可能导致外籍合法权益难以实现,而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更符合外籍子女的实际需要,则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原则,以定期给付为例外。

  需要注意的是,能否一次性支付,还要看对方愿不愿意。一般而言,对方如果不愿意一次性支付,法官判决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增加吗?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离婚后情况发生变化,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对方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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