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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有没有探视权?
2018-04-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们知道,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那这个是不是就意味着不给抚养费有没有探视权呢?下面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不给抚养费有没有探视权?

  1、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2、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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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什么是探视权?

  1、探视权(也就是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2、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探视权内容有哪些?

  1、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

  2、探视的方式:

  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3、 探望权中止 :

  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是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4、探视权的强制执行:

  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保护。

  以上是离婚法律网小编整理的“不给抚养费有没有探视权”的内容。综上所述,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不能说因为没有支付抚养费,就剥夺对方探视子女的权利。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探视子女则是其享有的法定权利,两种是没有什么关联的。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离婚法律网在线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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