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单独两孩政策前后违法生育怎么处理
2014-04-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江苏省在2014年3月28日施行了单独二孩政策,对于在江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前后,违法生育的行为怎么处理呢?下面,离婚法律网已经为大家整理了相应内容,供大家参考。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前后,对违法生育行为如何处理?
对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1、不符合原《条例》规定,在2014年3月28日前已生育的“单独”夫妻,按照原《条例》规定处理。
2、2014年3月28日后生育的“单独”夫妻,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可在2014年9月30日前补办;10月1日以后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生育的,按照《条例》第45条规定处理。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妻在优生优育方面要做哪些准备?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至关重要。计划怀孕的夫妻要对身体状况进行科学的医学评估,保证孕妇和孩子的健康。全省各地人口计生部门可以提供再生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全省正在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计划怀孕的夫妻在准备怀孕前的4-6个月内都可在当地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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