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便履行抚养权 请求变更抚养权
2011-04-0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因为工作需要无法履行抚养监护权,本案中的当事人想变更小孩的抚养关系。一般来说,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先由双方协商确定,互相同意变更的,签订变更孩子抚养关系协议;如当事双方协议变更不成,还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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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柳北区的陈女士与前夫张某离婚多年,当时两人协议约定,女儿随陈共同生活。今年初,陈女士因为单位安排,要到外地工作,难以履行抚养监护权。陈女士想与张某商量变更抚养关系,但不知道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律师解答:
夫妻协议离婚后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互相同意变更的,签订变更孩子抚养关系协议,协议内容主要有:孩子随谁共同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等费用的数额、支付时间以及支付方式;此外,为防止变更抚养权后发生其他纠纷,双方最好到公证部门办理变更抚养协议的公证。必须指出的是,婚姻登记机关只受理结婚、离婚登记,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变更则不予受理。
如当事双方协议变更不成,还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