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变更抚养权 > 正文
儿子年满18周岁可否变更抚养权
2005-11-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读者问:小林父母离异,母亲瞿某于16年前出国,现已定居国外,小林一直由父亲抚养。不久前,小林与瞿某取得联系,并想到国外读书,但瞿某提出必须变更抚养权,才接纳小林。小林现已年满18周岁,瞿某的要求有无道理?

  律师答:《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 以无需法定和约定变更抚养关系。瞿某提出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实际意义,小林愿意跟谁生活,可以由他自己决定。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