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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收养孩子只能限定一名吗?
2011-08-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与妻子结婚10年,一直膝下无子。前年我们收养了一名3岁的男孩。鉴于我们的经济条件良好,而我和妻子又都十分喜爱孩子,我们想再收养一名女孩,可朋友告诉我们法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请问:我与妻子还能再收养孩子吗?

  律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8条第一款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该条第二款又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您与您的妻子可以再收养孩子,但孩子必须是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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