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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儿没户口难成亲
2011-08-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09-02-04

记者王琰报道:牛年春节,看着呆坐在家中忧郁的儿子陈浩宇,汉阳退休职工陈达(化名)内心起伏不定,如何给这个收养的儿子上户口,成为全家人的心结。

  2003年夏天,年过五旬的陈达在汉江游泳,一个衣着破烂的男孩凝望着江水发呆。陈达遂起身到岸上询问男孩是哪里的?父母呢?男孩抬头摇摇头说,我流浪到了武汉,只知道自己叫浩浩,在武汉拣了两年垃圾。陈达遂领着男孩回到汉阳翠微街白鹤社区的家中,为他洗澡、换衣服,并给他取名“陈浩宇”。

  收养陈浩宇时,陈达月退养工资不足300元,一家人生活特别艰难。2004年起,陈达托人介绍陈浩宇到餐馆和服装厂打工。“干爹对我特别好,像父亲一样。这几年,我打工赚的钱他一分也不要,让我自己存着。”陈浩宇说,去年他谈了一个女朋友,到两人谈婚论嫁时才知道没有户口和身份证无法领取结婚证。

  今年春节前,陈达跑到社区和派出所说明情况,被告知陈浩宇要办理户口十分困难。据陈浩宇说,他已不记得自己在哪出生,亲生父母是谁,只记得小时候跟随一男一女到处流浪。他们说他生于1988年10月,亲生父母很早就离婚了。2001年,他们一起坐火车到武汉时,陈浩宇在火车站走丢了,遂独自流浪,直至后来被陈达收养。

  1月25日是农历大年三十,想到成家的愿望渺茫,失落的陈浩宇跑到江边差点轻生。“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这个可怜的孩子能有户口,能结婚,能有个温暖的家!”陈达眼中含泪期盼事情有所转机。

  前日,记者咨询了湖北省收养中心,该中心陈主任答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陈浩宇已满21岁,过了收养年龄,其干爹有一子,也不满足收养人的条件,民政部门无法认定收养关系。记者随后就此事与翠微派出所取得联系,分管白鹤社区的户籍警表示正在积极收集相关资料以证明“陈浩宇属无身份的流浪儿”。而据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称,流浪儿最终能否上户口和办身份证,“要视具体个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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