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 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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