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收养的依据有哪些呢?
收养关系涉及到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因此我国有专门的法律对于收养的相关程序和条件进行规范,以此达到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权益的保护。那么,我国关于收养的依据有哪些呢?接下来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我国关于收养的依据有哪些呢?
收养是与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的法律依据有很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是规定中国收养制度的最主要法律。中国于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颁布了建国以来的第一部收养法,该法于1992年4月1日起实施。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正案),修改后的收养法自1999年4月1日起实行。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收养的规定,《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族自治地方对收养法的变通或补充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收养内容的司法解释、意见,以及中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收养问题的国际条约等,都完善了中国的收养制度,规范了公民的收养行为,都是收养的法律依据。
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草稿)写清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被收养人家庭情况、收养目的、保证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及其他有关内容;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养人的婚姻、子女、抚养和教育能力、经济、健康、品德等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提章;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5)收养人县级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三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
送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和身份证、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3)与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政府计划生育部门签定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4)被收养人的户口簿、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指定医院出具的被收养人的身体检查证明。
离婚法律网小编温馨提示,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以上内容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收养的相关知识,希望通过离婚法律网小编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