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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解除条件有哪些
2016-09-0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收养对于收养方和被收养方都是幸福一事,有时候快乐幸福的事是短暂的,收养后因家庭变故、感情等原因,养父母会解除收养协议,那么收养协议解除条件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要注意什么?小编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

  一、收养协议解除条件有哪些

  根据《收养法》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5、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二、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1、解除之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的协议解除是指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协议解除的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2、协议解除的程序:根据《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的程序也实行单一的登记制。并根据第9条 、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3、解除收养关系之依当事人要求解除(即法定解除):收养的法定解除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法定解除的条件有:

  ①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

  ②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③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我国《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法定解除的程序:法定解除的程序,即诉讼解除程序,是指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已成年的被收养人)通过诉讼,解除其收养关系的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着重审查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听取年满1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的意见,本着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益和有利于未成年被收养人抚养、教育、成长的原则,妥善处理纠纷。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应及时裁决,以解除当事人的收养关系,避免其他纠纷的产生。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他们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经过调解,当事人愿意和好的,应准予他们维持收养关系;调解无效时,应当及时作出判收养关系自准予解除收养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趣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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