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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相关条款未"配套" 亲生父母难寻孩子新家难觅
2015-11-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两部门出台获救被拐卖儿童收养新规,但《收养法》相关条款尚未“配套”

  19日,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正式公开运行,平台首批公布了284 名被公安机关解救的孩子,其中录入信息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共有119个被解救的孩子寻亲,广东以62例紧随其后。羊城晚报媒体留意到,62个孩子中,分布最多的两个城市分别是深圳(16例)和茂名(11例)。

  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日前发布的通知,如果这些被拐孩子找不到亲生父母,将可以办理收养,同时还首次明确了收养的具体条件、程序及落户事项,而在此之前,这些孩子只能在福利院里度过童年。

  然而,收养获救的被拐卖儿童仍有现实困境:我国《收养法》只对“孤儿”的收养有明确规范,收养获救被拐卖儿童始终面临亲生父母上门“要人”的“风险”。在找到亲生父母(这往往旷日持X并未必能实现)之前,如何保障这些孩子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从代养到寄养 模拟家庭环境

  和福利院里大多数被遗弃的小伙伴不同,2011年思贝被送到茂名市福利院的时候,民警刚刚把他从人贩子手中解救出来没多X。“送过来时约莫一岁6个月,瘦瘦小小的,我们给他做了体检,发现有营养不良。”茂名市福利院的副院长李兰说。

  在他之前,民警刚刚把另一个同样被拐的一岁男童送到福利院。李兰给这两个孩子起名为茂思宝、茂思贝。“茂是茂名市福利院的意思,思是指他们是 2011年来的,那一年的孩子名字中间都有一个思字,至于宝贝,因为他们两个是打拐专项行动中被解救的,当年还有个宝贝回家计划,我们起名的时候希望他们能够早日回到父母身边。”

  在民政部、公安部下发通知之前,思盼被茂名市社会福利院代养,和其他大多数有残障的小伙伴一起生活,如今他被寄养在一对志愿者夫妇家里,每天除了在幼儿园的时间,他会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度过“亲子时光”。李兰仍在忧心忡忡:是否可以为他寻找一个合适的收养家庭。

  下午的自由活动课间,媒体看到思贝的时候,他正和小伙伴们分玩具。忽然他眼睛一亮,抱着比他脑袋还大的布偶兔子跑过来,响亮地喊了声“院长好”,然后欢笑着把兔子高高扔出去,让走过来的院长接住。

  “这是他喜欢玩的游戏,也可以锻炼一下他的臂力。”李兰告诉媒体,福利院的早教班给3到7岁的孩子进行学前教育,5岁的思贝有很多同龄的小伙伴,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和院长玩“抛玩具”。

  在思宝、思贝之后不X,出生刚满6天的思盼也成了他们其中的一员。李兰告诉媒体,这三个孩子在福利院最特殊:他们是打拐被解救出来的;和福利院98%以上残障的孩子不一样,他们是正常的孩子。

  “我们只是代养,没有监护权,不能寄养、也不能办理收养。他们又是健康的,和福利院其他孩子的情况不一样,我担心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将来很难融入社会。”为此,福利院人员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去一趟公安机关,询问有没有三个孩子父母的消息。直到民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允许被拐儿童寄养,福利院才总算松了一口气。

  经过严格筛选后,三个孩子都有了寄养家庭。思宝、思盼进度快,已经可以去上幼儿园了,思贝因为发育相对较缓,还要留在福利院早教中心上课。白天寄养家庭的“爸爸妈妈”送他们到幼儿园或者福利院上课,晚上接回家,“寄养其实是为他们模拟一个正常的家庭环境,感觉寄养后的他们明显开朗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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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心理健康 亲情至关重要??

  在广州市福利院一栋安静的住宅楼里,陈华昌、陈XX家里的墙上贴着一张全家福,六口人,“爸爸妈妈”和四个孩子,笑容灿烂。

  “这是姐姐,10岁了;这是妹妹,也快9岁了。”孩子还没放学,家里只有陈XX,提起刚刚接到两个孩子时候情景,她仍不禁叹息:“两个人个子都小小的,当时小君1岁半了,可看起来只有1岁孩子那么高。”

  小华和小君(均为化名)姐妹是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首批公布的5名广州打拐解救儿童中的两名,她们目前和福利院组建的“类寄养家庭”父母住在一起。

  “类寄养家庭”是广州市福利院为了给孩子们提供的“模拟家庭”,一共18户,“爸爸妈妈”都是志愿者夫妇。

  据广州市福利院院长徐X介绍:“到目前为止,广州市福利院一共接收过30多名打拐解救儿童,其中很多都陆续找到了生父母,现在福利院负责监护的有5名。”

  徐X告诉媒体,解救出来的被拐卖儿童,因为在各地辗转,吃住条件都很恶劣,所以刚到福利院时身体很弱。“照顾人员经常需要花两个小时才能喂他们一小碗饭。”陈XX也说,小君刚到家里的第一年,经常生病,一年后才好转。

  同时,他们的心理状况也不容乐观。陈XX清楚地记得,小华来到寄养家庭的第一周,没有开口说一句话,“需要什么就用手指一下,问她什么也不回答。”一周后,小华才断断续续开始和家人交流起来。

  目前两个孩子都在读小学,一个四年级,一个三年级,老师们都觉得两个孩子聪明又懂事。

  收养“风险”不小 法律仍待完善

  “收养家庭通过严格的法律手续收养孩子后,孩子的监护权就在养父母手里了,家庭的归属感和亲情对孩子人格塑造的作用是其他任何形式都替代不了的。”徐X告诉媒体,虽然孩子目前由寄养家庭看护,但是寄养和收养毕竟有着本质的区别。他认为,民政部放开对打拐解救儿童收养权的举措对于此类孩子来说是 “重大利好消息”。

  据了解,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满30日无人认领,7日内移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12个月后仍未查找到亲生父母或监护人,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当及时进行国内送养。

  当然,目前关于如何收养打拐解救儿童的细则还未出台,不过据徐X介绍:“通知发出以后,广州市福利院已经接到了几十位社会人士的邮件或电话咨询,他们对如何收养都很感兴趣。”

  但徐X也希望有意收养的人士要做好找到儿童亲生父母的心理准备。“这类儿童的收养和弃婴不同,打拐解救儿童属于父母被动失去孩子,因此一旦孩子的亲生父母出现,收养父母很可能要面临‘归还’孩子。”

  这也是李兰担心的问题,在具体执行方面,新规和《收养法》还存一些没有明确的盲区。“最大的顾虑就是,我收养了孩子,就始终要担心,某一天亲生父母找过来怎么办?如果无条件解除收养关系,亲生父母是不是需要给一些经济补偿?”

  我国《收养法》规定,由公安部门认定的“孤儿”,福利院可代替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护职能,社会人士依法可收养该儿童。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长勇告诉媒体,民政部、公安部的通知对于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问题做了初步努力,“不过,通知中的‘合法收养’有限制条件,建议国家启动对《收养法》的修订,使通知从部门规章上升为国家法律,让孩子有个合法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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