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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孩子需提交的证件
2011-08-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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