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
特殊婚姻家庭关系包括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内地居民同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民族间的婚姻家庭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随着涉外婚姻的数目在迅猛增长,相关的法律适用也是需要进行了解学习的。下面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涉外结婚
我国涉外婚姻关系中,结婚条件和结婚手续的准据法采用区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可见,结婚条件的准据法包括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共同国籍国法律、婚姻缔结地法律,且在适用上有先后顺序的限制。
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由此可得,结婚手续在适用上没有先后顺序的限制。
二、涉外离婚
我国的涉外离婚关系中,离婚方式采用区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可见,协议离婚的准据法按如下顺序适用:首先由当事人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其次,当事人没有选择时,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而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可见,诉讼离婚的准据法为单一法律,即法院地法律。
以上是离婚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对于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这一问题的答案。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参考。简单来说,婚姻问题紧紧关乎着人们的生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由于关系到一些特殊的法律适用,更显得需要人们认真对待。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离婚法律网在线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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