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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
2011-04-1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离婚诉权是婚姻当事人的一项民事权利。当事人如果对婚姻的存在持否定态度,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提交必要证件的情况下,法院会受理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与对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状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六、如果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有必要聘请他人(如:律师)代为参与诉讼,那么应当依法书面授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交到法院。

  七、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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