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继承法 > 继承法 > 正文
少妇自杀 翁婿爆“遗产大战”
2011-08-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台海网2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应武 通讯员 文弈 谢礼)饱受肾病折磨的李女士,看不到治愈的希望选择了自杀。李女士死后,近日她的父母和她的丈夫为了遗产,对簿公堂。

  李女士和丈夫徐先生都是安徽人,夫妇俩来到厦门创业。经过多年的打拼在厦门购置了住房,还买了汽车和车位。2007年,李女士却不幸患上严重的肾病。因为肾源缺乏,去年5月,李女士自知治好肾病的希望渺茫,又难以忍受病痛折磨,选择了放弃生命。

  去年5月27日,李女士的父母将女婿徐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得女儿遗产。岳父母说,他们的女儿自杀身亡是因为受不了疾病和家庭矛盾的双重折磨。他们还认为,徐、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合计125万元,扣除一半作为徐先生个人财产,父母应当继承其中的三分之二,即35万元。

  徐先生则说,他和妻子感情笃深,他曾带妻子辗转各地治病,并在妻子病重期间要求捐献自己的一个肾给妻子,但因不匹配未能成功。

  徐先生还提到,妻子刚刚去世不久,岳父母即带律师前来厦门,要求分得部分遗产才允许火化,徐先生被迫支付了10万元。徐先生回忆,2007年春节期间,夫妻二人返回安徽老家。他曾希望岳父母捐献一个肾给妻子,但岳父母不予理睬。

  这场官司打下去,申请房产评估、财产保全,加上徐先生的岳父母在诉讼期间往返的花费,费用很高。集美区法院的主审法官力劝翁婿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并节省诉讼成本。最终,岳父母接受了和解方案。女婿给付岳父母1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