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子流程是什么
法院执行强制拍卖房产的程序主要分为七步,分别是评估价格、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确定拍卖保留价、举行拍卖会、确认拍卖结案。那么离婚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法院拍卖房子流程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法院拍卖房子流程是什么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所谓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最高应价达不到该价格应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二、法院拍卖房产流程时间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
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3、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
三、法院拍卖房产的风险
1、因限购政策无法过户的风险
法拍房竞买人需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否则,竞买人不具有购房资格从而导致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风险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从而导致竞买人的损失。
3、无法入住的风险
买卖不破租赁,如拍卖的房屋有租约,则拍卖成交后租约继续履行,由新业主收取租金,但新业主不能无故解除租赁合同入住房屋。如租约在拍卖后签订,则可主张租约无效。
4、拍卖成交价过高的风险
法拍房具有价格优势,然竞价拍卖过程中,部分法拍房受到过多竞买人竞争,其成交价格可能高于市场价,致使法拍房丧失价格优势。
5、税费、物业水电费等费用过高的风险
法拍房的买受人需要承担房屋过户中的全部费用,可能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税费,应补土地出让金、物业、水电及其滞纳金等其他相关费用,从而使购房成本增大。
6、户口无法迁入的风险
如原业主户口挂靠在拍卖的房产名下,则竞拍后的买受人把户口迁入该房产的行为将受到影响。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法院拍卖房子流程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离婚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