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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谁是第一继承人?
2011-09-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何小姐问:县城内农民盖的房子有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回复:购买这种房子是存在很大风险的,极有可能过不了户。因为农民自盖房子之所以没有土地证,是因为所占用的土地是集体用地,各村民无法取得单独的土地证,而对于农村集体用地上所建的房屋,如果购买者是城市居民,依法不能办理过户。

  建议何小姐在购房之前要详细了解该房子及所占土地的情况,亦可详细咨询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

  谁是第一继承人?

  李先生问:我有处房产,是拆迁安置房,被拆房屋是我父母所盖,拆迁时跟我爷爷的房屋一起拆除,现在我爷爷过世,我的这处房产证上有我爷爷的名字,而且在我前面,我的名字在后面。如:爷爷名字(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在括号里面,那么我是这处房产的第一继承人吗?还是我爷爷的子女都有继承权?

  回复: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人的凭证,而非继承的凭证。房产证上有李先生爷爷和李先生的名字,这表明该房产是李先生爷爷与李生共有,而非李先生是该处房产的第一继承人。对于李先生爷爷在该房产中享有的份额,如果其过世前没有订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这个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仇小姐问:单位房改房一单元的进水管破裂,售房单位认为产权已归私人所有,该单元的共用进水管破裂维修应由该单元的产权人出资维修,这个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回复: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购买(出售)房改房时,业主及售房单位均应按比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因此,如果该单元的共用进水管破裂,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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