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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父留下一套房 4人之中谁继承
2011-09-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摘要:为了一套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住在市区绢纺三村的汪正荣伤透了脑筋,5年多来,他跑了很多部门,可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儿子的户口迁不进来,附近的学校也进不了。前天,汪正荣找到了晚报“老娘舅”吕萌国,在“老娘舅”的调解下,这起折腾了5年的纠纷一朝化解。

  分到一套安置房

  亲人之间闹矛盾

  汪正荣的伯父汪乾源原来住在建设街道新马路45号,那里拆迁后,分到了一套泾水公寓的安置房。这套房子是汪乾源病故后留下的遗产。

  汪乾源一生未婚,无妻无子,汪正荣的爷爷奶奶也早已过世,汪乾源的遗产只能由汪正荣的父亲王乾亨、姑姑汪秀华和另一位伯父汪炎官继承。但是,汪正荣的父亲和另一位伯父也都过世了,于是,除了汪正荣的姑姑王秀华之外,汪正荣和他的亲妹妹汪莉珍以及堂弟汪俊也成了继承人。

  伯父汪乾源早就去世了,新马路45号的旧屋一直由汪正荣家代为看管,2005年下半年旧房拆迁,当时是汪正荣办理了拆迁安置手续。

  房子只有一套,继承人有4个,到底怎么分呢?这事可不好办。汪正荣和姑姑以及堂弟的关系一度闹得很僵。

  由于一直未能协商好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泾水公寓的这套安置房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老娘舅”调解

  5年纠纷一朝解

  汪正荣为伯父遗产的继承问题折腾了5年,听说南湖晚报“老娘舅”工作室成立了,他及时找到了东栅司法所的“老娘舅”吕萌国,没想到经过“老娘舅”的调解,疑难问题竟迎刃而解了。

  “老娘舅”吕萌国是位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他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后,觉得汪正荣家的遗产继承问题“其实很简单”。汪正荣和妹妹、姑姑以及堂弟对汪乾源遗产的继承问题一直协商不定,其实关键是没有理清继承关系。

  “老娘舅”说,由于汪正荣的伯父没有妻子和孩子,其父母也已过世,于是汪正荣的姑姑汪秀华成为第二继承人,而汪正荣和妹妹汪莉珍以及堂弟汪俊就成了代继承人。

  “老娘舅”提出了合情合理又可操作的调解意见。“由于房子只有一套,所以安置房只能由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其他3个继承人由安置房继承人补偿该得到的份额。”

  据“老娘舅”了解,当时汪正荣伯父的旧屋经评估后价值为6万元,泾水公寓的安置房需要补偿的费用是由汪正荣垫付的,拆迁安置手续也是汪正荣办理的,所以安置房由汪正荣继承较为合理。而旧屋的评估价6万元则可以作为汪正荣补偿给姑姑、妹妹以及堂弟的费用。

  “老娘舅”提出的方案合情合法合理,几个继承人考虑到他们本是一家人,在“老娘舅”的劝说下很快便达成了调解协议:汪正荣成为泾水公寓安置房的继承人,分别付给姑姑汪秀华25000元,付给妹妹汪莉珍10000元,付给堂弟汪俊25000元。

  老娘舅感言:

  由于不懂法律,有时一个简单的家庭纠纷往往搞得很僵,今后“老娘舅”在调解的过程中更要加大普法力度啊!这样,当事人就能用法律解决问题了,我们的家庭纠纷便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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