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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2011-08-2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的外公在不久前去世了(外婆健在),留下了一套住房和30万元钱.在10年前,其住房原本是房产局的产权,由于国家政策允许出售给居住者,价格相当低廉,所以,我母亲和几个舅舅建议购买这套住房.可是外公年事已高,就没想购买,和子女们(我母亲和三个舅舅)说:"谁要出钱买下,等老两口百年之后,住房就归谁所有."当时我三舅要买,手续刚办一半,就说自己不买了,结果,我母亲出了当时的房款,由我三舅继续购买,当然,住房的产权人姓名始终都是我外公的名字.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几个舅舅都想分到住房,可是外婆知道当时是我母亲出的房款,想把住房给我母亲一人继承,这样的话,我那几个舅舅是不会同意的.请问:

  ①这种情况下,要把住房直接过户给我母亲,需要我几个舅舅同意吗?

  ②我外婆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把住房过户给我外婆,是不是不需要子女的同意?

  ③如果已经过户给我外婆,再由外婆过户给我母亲,是不是不需要几个舅舅同意?

  ④如果这些都需要几个舅舅同意,那么我母亲应该怎么做才能自己继承住房呢?

  ⑤如果我用偷录音的方法,在外婆和几个舅舅那里取证,证明当时是我母亲支出的房款,那么我母亲可以得到全部房产吗?

  我是半个法盲,问得比较罗嗦,请朋友们讲的详细一点,通俗一点,我很是替母亲着急呢...

  1、你外公去世如果没有留遗嘱的话,这个房子有一半是你外公的遗产,由你外婆、你母亲和你三个舅舅平均继承分配。也就是说每人分得房子的1/10。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共有,除非你几个舅舅同意,否则房子是不可能过户给你母亲的。

  2、你母亲和你三个舅舅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要过户给你外婆,必须你母亲和你三个舅舅都同意才行。

  3、如果过户给你外婆,你外婆过户给你母亲,不需要三个舅舅的同意。

  4、可以先去做继承公证,同意房屋由你外婆继承,然后吧房屋过户给你外婆,再过户给你母亲。

  5、不可以,你母亲的出资只能作为一种债权或者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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