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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财产能否继承引关注 未立法但受法律保护
2011-08-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QQ 、电子邮箱 、博客、网络游戏、网络店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拥有了属于自己使用的“网络财产”。那么,“网络财产”到底是不是使用者的个人财产?使用者可不可以转让?一旦使用者离世,亲人能不能继承这些“网络财产”?

     对此,记者采访了岛城的几位律师。“《物权法》中的物是指动产和不动产,依此看网络上的虚拟物品似乎可以归为不动产。而从继承法中看,公民的合法财产有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实际物品,‘虚拟’的则有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该法最后还列举了‘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一项,网络上的虚拟物品似乎也可以归于这一项。而知识产权法中也没有对虚拟物品的相应规定。”几位律师均表示,在现行法律中,对网络上的虚拟物品界定模糊,也没有为这些虚拟物品量身打造的法律法规。

    “‘网络财产’虽然没有立法,但肯定受到法律的保护。”采访中,山东德祥律师事务所的袁正律师告诉记者,几年前,安徽曾出现了一起网络游戏玩家在网游装备被盗后,起诉网游公司的案例。该案最终以原告胜诉,被告网游公司恢复原告在游戏中的装备告终。据袁律师分析,这起案例的积极意义在于“网络财产”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也引起法律界对“虚拟物权”的立法的广泛关注和探讨。 记者 李兵 实习生 尚青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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