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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继承
2018-09-1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继承呢?接下来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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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出遗产的部分

  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六点: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

  根据以上六点,可以将遗产分为三大类:

  1.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

  2.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3.公司的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财产。

  二、然后,确定遗产的继承方式

  (一)如果有遗嘱的,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所立遗嘱内容合法,被继承人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有处分权的,按照遗嘱继承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人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的,第一顺序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首先划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确定为遗产。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真实合法的,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希望通过离婚法律网小编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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