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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税是多少?
2016-10-3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导读:财产继承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继承财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征收的一种税收,但也有国家和地区是出于吸引投资、吸引资金流入或其他考虑而特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的。那么,在我国,财产继承税是多少?

  法律咨询:

  我有一套售后公房,想留给子女,但是听说将来我过世之后办过户需要支付契税和财产继承税,请问是否有此规定?

  律师解答:

  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继承财产收取遗产税,但是财产继承税的征收与否正在讨论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但是目前是不征收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售后公房(根据94方案购买例外)是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因此如果是子女根据遗嘱继承父亲售后公房的,是不需要征收契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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