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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嫁的寡妇和随嫁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2011-09-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案例:我丈夫1995年病故,剩下我和两个女儿,最大的女儿才15岁。1997年,我同一个40多岁的单身汉结了婚。但却遭到亲属的反对,因为我住用了我和前夫的两间瓦房,他们提出要收回这两间房,让我们全家搬走。我一个农村妇女不知道法律对于寡妇改嫁有些什么规定,我和随嫁的子女有没有?

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根据这一规定,丧偶的妇女及其子女有权继承死去丈夫的遗产。寡妇再嫁时带走所继承的遗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人的阻挠、干涉。你提到因你改嫁,亲属要收回你所有的房屋,这是非常错误的,他们的这一种做法是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你和你的女儿对你丈夫的遗产都有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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