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家庭不和转移财产 男子持假离婚证卖房被诉讼
2010-11-06作者:未知来源:半岛都市报

  今年5月份,市民辛某与王某签订了协议,购买位于安庆路上的一处房产并办理了过户。今年9月份,辛某突然得知房子已被法院冻结。原来,王某卖房时出具的离婚证是假的,他与妻子宋某还没有离婚,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王某与辛某恶意串通转移财产。11月5日,市南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原被告就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王某的律师出示了一份赠与协议,协议上说房子为王某父母赠与王某个人的,赠与后房子是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有权处置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有效的。

  宋某的律师表示,赠与协议上的款项与实际购房款对不起来。辛某的律师出示了证据,用以证明辛某已将房款付给王某,并且已经到物业进行了交接。辛某认为自己是善意取得房屋。对此,宋某的律师表示对交易不认可,宋某认为王某与辛某是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