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抚养费女儿状告父亲 法官上门调解重补亲情
2010-10-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因父亲拖欠抚养费,女儿将父亲诉之法院,近日,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诉调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抚养费纠纷案。
原告彭莎莎(化名)与被告彭成华(化名)系父女关系,2006年5月,原告父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原告彭莎莎由母亲抚养,父亲彭成华每月给付彭莎莎抚养费150元。父母协议离婚时,被告彭成华给原告母亲打有欠条一张,给付1998年至2006年期间的生活费17600元,但父亲只给了一年半的生活费,其余生活费至今未付,为此原告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
紫阳法院诉调中心的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此案属于亲情纠纷不同寻常,承办法官当即来到被告彭成华家,并通知原告彭莎莎到场。随后,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情理法三方面对被告进行劝说开导,在法官的热心耐心的劝导下, 父亲彭成华泪如雨下,和女儿抱头相拥,恳切的说道:“我不是不给,是因为这几年生活紧张没有办法给付,今天既然法官都为我女儿的事这样操心,我怎么还有脸面拖欠女儿的抚养费呢,欠下的抚养费我一定按时给,绝不能让女儿今后的学习生活受到任何影响。”至此,一起亲情纠纷案就这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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