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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癌症老汉诉遗弃罪 称再婚老伴私自转移财产
2010-09-0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因为再婚十年的外地籍老伴私自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并拒绝抚养身患癌症的自己,84岁的彭老汉将74岁的刘老太以遗弃罪自诉至顺义法院。

  彭老汉起诉称,他与刘老太于2000年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2008年4月,彭老汉因患癌症做了截肢手术,一条腿被全部切除,完全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彭老汉出院以后发现,刘老太私自使用彭老汉的身份证将他婚前财产存款20余万元转走,并离开家庭。两个月后,经彭老汉及其子女多次要求,刘老太回到家中生活,但刘强行将老伴的婚前财产扣留3万元归自己所有。此后刘老太多次拒绝抚养彭老汉。

  今年5月下旬,彭老汉再次入院,经检查确认癌细胞已经扩散。刘老太得知后,私自将二人名下的存款合计近20万元全部转移后离开家庭。

  法官到达被告人家中送达诉状时,刘老太已神志不清、卧床不起,由其儿子儿媳代为签收自诉状。根据刘老太儿子儿媳反映,刘与彭结婚已经十年,其间彭及其子女经常打骂刘,彭早年赠与刘的房子和钱已于2008年过户给彭的儿女,刘老太是因为忍受不了彭老汉的虐待才离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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