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购房存在法律风险 佛山未现离婚购房潮
银行难以判断离婚真假,仍以征信记录为准
对于所谓的“假离婚”买新房,北京的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对“认房又认贷”有了统一的操作标准,把“假离婚”躲避二套房政策的漏洞也堵上了。而在佛山的大部分银行表示,由于省行暂时没有新的规定与说明,对大部分的贷款者仍以征信记录为主要依据。而据悉,在佛山仍未出现“假离婚”购房办贷款潮。
离婚购房存在法律风险
在房产新政出来之前,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利率就存在7折和8.5折的差别。而现在佛山的银行基本都对二套房执行“首付五成、利率1.1倍”的新政,首套和二套房差别进一步加大,因此“假离婚”有一定的吸引力。
有律师提醒市民,企图通过离婚方式来获取房贷优惠的夫妻,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届时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分割损失将无法挽回。
银行难以界定离婚真假
而据佛山某国有银行的贷款部负责人介绍,在实际的操作中,银行很难判断离婚的真假,目前银行发放房贷一般是依据个人的征信系统的资料和个人支付能力去衡量贷款的额度,离婚的真假,则需要通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取证,操作起来会比较麻烦。
另外,如果银行怀疑是“假离婚”的客户,还必须报告省行,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法。近日,记者也走访了多家银行,从中了解到佛山仍未出现像其他一线城市的“假离婚”购房房贷潮。
三种情况下——
离婚也无“首套”优惠
据佛山某商业银行的负责人介绍,离婚手续较繁琐,不像结婚那样简单,仅仅是财产分配就会花费双方不少时间。
此外,以下三种情况,即使办理离婚了,也不一定可以享受“首套”待遇。
一、房屋是丈夫买的,房贷是用妻子的账户还款的,就不可以享受“首套”待遇。
二、如果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妻子,而丈夫有房贷记录,丈夫离婚后去买房,也不可以享受“首套”待遇。
三、如果首套房的所有者是夫妻俩,以后就算离婚了也不可享受“首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