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插门”受气选择离婚
2009-08-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王冬玲 赵兰金
上门女婿在家里得不到应有的尊重,龙州县的秦某日前无奈选择离婚。
家住龙州县武德乡的秦某由于家境贫寒,年过三十仍是光棍一条。2006年元旦,经人介绍,秦某认识本县另一个乡的农某。农某是家中的长女,其下还有一个妹妹,没有兄弟,因此父母希望她招婿上门。两人经过短暂的交往后,秦某同意婚后自愿落户到女方家里。婚后,秦某才觉得自己作为上门女婿在这个家里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秦某在离婚诉状中诉称,由于自己是“倒插门”,在日常生活中妻子一家人对其百般挑剔。于是他于2008年3月离家外出打工,夫妻分居长达一年多。最后他决定离婚。
承办法官在了解了案情后,尽力做调解和好的思想工作,但秦某离婚意志坚定,被告也同意离婚,最后两人达成了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