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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4年,先后10次打官司 前夫脏话短信骚扰被罚
2009-06-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4年,男女双方却因各类纠纷先后10次打官司。日前,这对离异夫妇又一次走进普陀法院,但和以往诉求房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目的不同的是,这次,双方竟然只是为了相互间的短信传递而反目成仇。最终,由于向前夫先后发送数百条脏话短信,方女士遭到了法院的严厉判罚。

  张先生和方女士早在2005年便离婚,但之后,为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两人多次通过诉讼方式寻求解决。2008年2月至11月期间,张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上一直有人发送脏话短信,其内容不仅涉及他自己,发送短信者还使用了污秽不堪的词汇来辱骂自己的母亲。当年10月,忍无可忍的张先生向警方报案求助,并向民警表示了自己对前妻方女士的怀疑。事后的调查过程中,方女士承认自己就是脏话短信的发送人,她同时表示,这些短信内容只是自己和张先生在争吵时的气话,当时的文字表达可能用词不当,自己愿意悔改。

  但张先生对方女士的轻言忏悔并不领情,他认为方女士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内,向自己的手机发送了数百条侮辱短信,已经不能用“用词不当”来推诿。为此,张先生特意在公证处的协助下,将方女士发送给自己的短信内容进行了公证,并以此作为证据,向法院提出了人格侵权的诉讼。张先生不仅要求方女士停止侵权行为,而且还要她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9000元。

  由于证据清晰,普陀法院很快认定方女士侵权事实成立,并判决其向张先生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并支付总额5000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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